首页 / 五部门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五部门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