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五部门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梯次产品的使用说明或其他随附文件,应提示梯次产品在使用防护、运行监控、检查维护、报废回收等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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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