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五部门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梯次产品的设计应综合考虑电气绝缘、阻燃、热管理以及电池管理等因素,保证梯次产品的可靠性;采用易于维护、拆卸及拆解的结构及连接方式,以便于其报废后的拆卸、拆解及回收。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梯次产品的设计应综合考虑电气绝缘、阻燃、热管理以及电池管理等因素,保证梯次产品的可靠性;采用易于维护、拆卸及拆解的结构及连接方式,以便于其报废后的拆卸、拆解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