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认定标准和来源
第六条
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统称红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重要参考包括: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长期良好和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行政相对人的信息;
(二)省级及以上社团主管部门登记的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提供的诚信行为记录的信息;
(三)其他可作为红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信息。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认定标准和来源
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统称红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重要参考包括: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长期良好和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行政相对人的信息;
(二)省级及以上社团主管部门登记的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学会)提供的诚信行为记录的信息;
(三)其他可作为红名单认定数据来源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