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条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