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境外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活动。境外电视节目是指供电视台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以下称境外影视剧)及教育、科学、文化等其他各类电视节目(以下称其他境外电视节目)。 不引进时事性新闻节目。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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