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

第三章 评级程序

第十七条

评级工作结束后,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将评级信息、评级工作底稿、评级结果及反馈等文件资料存档。

制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