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奖酬与扶持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保护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及职务作品的研究、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知识产权的产生、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奖酬与扶持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保护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及职务作品的研究、创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在知识产权的产生、发展,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