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可根据情况逐步实行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与有关教职员工和学生签订保护本校知识产权的保证书,明确保护本校知识产权的义务。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