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第四章 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所属单位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或者许可使用前,应当经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审查,并报学校批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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