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