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5名。 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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