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5名。 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不超过5名。 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3名。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