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军民共建的技术委员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其他制定标准的机构组建技术委员会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