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组建、换届、调整
第三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经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技术委员会可以提出委员调整的建议,并报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调整。委员调整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每次调整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5。 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参照技术委员会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组建、换届、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经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技术委员会可以提出委员调整的建议,并报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调整。委员调整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一次,每次调整不得超过委员总数的1/5。 分技术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参照技术委员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