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四条秘书长负责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具体职责由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