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公安部负责解释。 国家物资储备局,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