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公安部负责解释。 国家物资储备局,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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