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物资储备系统所属国家物资储备仓库(以下简称储备仓库)。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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