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十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条储备仓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储备仓库应当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全体人员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