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物资储备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国家储备物资、储备仓库和职工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