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医疗器械产品或者服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