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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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