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销售或者交易服务,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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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