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技术监测记录、信息追溯资料等,可以作为认定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事实的依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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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