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行建立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应当与国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