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职权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实施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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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