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铁路机车车辆的设计、制造、维修、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投入使用的铁路机车车辆符合安全运营要求。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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