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铁路局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被许可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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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