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