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在公布之日五日以前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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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