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十八条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行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以及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