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十八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对本行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以及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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