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六条外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应当为实缴货币。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