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5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保监会令2004年第4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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