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申请人根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申请延长筹建期的,应当在筹建期期满之日的前1个月以内向银保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