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听证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