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6年1月21日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