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第九十四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二节 取保候审第九十四条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定期了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