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六十九条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六十九条

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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