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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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