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五条

第八章 侦 查 / 第十三节 补充侦查

第二百九十五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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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