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

第八章 侦 查 /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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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