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第二百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第八章 侦 查 / 第八节 鉴 定第二百五十二条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