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执行拘留、逮捕前,应当向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在执行的同时或者执行以后及时通报。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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