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案件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