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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