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第十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