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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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