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环境保护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第六条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将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档案工作与本部门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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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