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五条文件(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者毁弃。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