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档案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文件(项目)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对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带走或者毁弃。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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