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音像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