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七章 罚 则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业务的,依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